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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詳情時間待定
詳情近日,國家衛健委發布了《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這也意味著2021年的全國衛生督查監管的抽查工作正式開啟。
衛生健康行業監督抽查8類內容
《通知》稱,國家將監督抽查8大類內容,并且,國家衛生健康委監督中心將于2021年4月在衛生健康監督信息系統中的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抽取檢查對象名單,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相應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
1、醫療衛生機構預防接種管理,重點檢查新冠病毒疫苗的接收、儲存、接種等情況;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疫情控制、消毒隔離措施落實、醫療廢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況;
2、學校、公共場所、生活飲用水供水單位和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衛生管理情況;
3、消毒產品和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生產經營情況;
4、采供血機構依法執業情況;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情況,主要包括機構和人員資質、藥品和醫療器械、醫療技術、放射診療、母嬰保健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等方面情況;
5、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情況;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依法執業情況;
6、開展抗(抑)菌制劑膏、霜劑型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專項監督檢查工作,此項內容納入2021年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考評;
7、2020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被行政處罰的單位整改落實情況;
8、鞏固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美容綜合監管執法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監督發〔2020〕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工作切實加強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衛辦監督發〔2019〕11號)工作情況,開展“回頭看”;加大打擊力度,依法依規嚴肅查處違法行為情況。
醫療機構有6項檢查重點
其中,對于醫療機構而言,《通知》又明確以下6項內容為檢查重點:
法律依據:
1、檢查醫療機構資質(《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人員資格、診療活動、健康體檢)管理情況;
2、醫療衛生人員管理情況;
3、藥品和醫療器械(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抗菌藥物、醫療器械)管理情況;
4、醫療技術(醫療美容、臨床基因擴增、干細胞臨床研究、臨床研究項目)管理情況;
5、醫療文書(處方、病歷、醫學證明文件)管理情況;
6、臨床用血(用血來源、管理組織和制度,血液儲存,應急用血采血)等。
督導《通知》已下發,各醫務人員務必逐一做好自檢自查工作,從容應對接下要面對的全國衛生大抽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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