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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詳情時間待定
詳情一、形勢分析
(一)發展基礎
一是衛生健康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2020年,我國衛生人員總量達到1347.5萬人,其中執業(助理)醫師408.6萬人、注冊護士470.9萬人。“十三五”期間,全國衛生人員總量年均增長5%,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由2.22人增長到2.90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由2.37人增長到3.34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由1.37人增長到2.90人,各類人才隊伍規模不斷壯大。二是衛生健康人才素質能力持續提高。“十三五”期間,衛生技術人員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者所占比例由30.6%提高到42.1%,尤其是基層衛生技術人員學歷水平有較大幅度提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職稱結構得到改善。三是衛生健康人才結構和區域分布不斷優化。全國衛生人員中,衛生技術人員占79.2%,衛生人才配備的專業化程度達到較高水平。“十三五”期間醫護人才結構持續優化,東、西部地區每千人口衛生技術人員配比由1:0.94提高到1:1.01。村衛生人員中,執業(助理)醫師占比由21.4%提高到32.3%,注冊護士占比由7.3%提高到12.8%,鄉村醫生占比則由66.5%下降到51.8%。四是衛生健康人才制度機制不斷完善。醫教協同深化醫學人才培養制度改革,畢業后醫學教育質量不斷提高;人才評價堅持注重實踐,全面取消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中的科研、論文等要求;適應服務需求,不斷探索城鄉衛生人才一體化、縣管鄉用、特設崗位等人才流動配置新機制;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體現醫務人員價值。五是衛生健康人才發展的理念不斷創新、環境不斷優化。廣大醫療衛生工作者積極踐行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國家設立中國醫師節,《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設醫療衛生人員專章,保障醫療衛生人員權益,弘揚尊醫重衛的社會氛圍。
(二)面臨形勢
當前,我國進入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新征程,我們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接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目標,也比歷史上任何時期都更加渴望人才。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推動健康中國建設,人才是關鍵。經過近些年的高速發展,我國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取得長足發展,但必須看到,我國衛生健康人才工作同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相比還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一是衛生健康人才結構不夠合理和區域分布仍不均衡,專業學科之間、城鄉地區之間人才配置存在較大差距;同時也體現在人才質量上,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必須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提高各類人才的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二是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需要進一步拓寬人才范疇。除了醫藥護技等衛生技術人才,老年健康、職業健康、醫養結合、托育服務、健康服務業等相關領域人才需要一并納入衛生健康人才范疇,加強培養、開發、建設和管理。三是貫徹預防為主、保障公共衛生安全,需要大力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衛生人才配備、提升公共衛生人才能力、改善公共衛生人才環境、創新公共衛生人才政策、激發公共衛生人才活力。四是堅持中西醫并重,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促進中西醫相互補充、協調發展,迫切需要提升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能力,迫切需要一大批能夠傳承精華、守正創新的中醫藥人才。五是建立人才競爭優勢,加快提高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科技創新能力,需要加強高層次醫學人才建設,造就更多國際一流的戰略科學家、醫學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六是構建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需要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創新人才配備政策和激勵機制。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遵循衛生健康行業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強化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的理念,發揮人才引領作用。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大力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提高各類人才素質和服務能力;以補短板強弱項為重點,優化人才結構,促進各類人才優質均衡發展;以深化人才制度機制改革為動力,創新衛生健康人才政策,激發各類人才活力,為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二)遵循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規劃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戰略、制定人才發展重大政策、優化人才發展環境,加強對人才工作的政治引領,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人才工作的積極性,培養造就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衛生健康人才隊伍。
——堅持人才引領。把人才資源開發放在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最優先位置,大力建設戰略人才力量,著力夯實創新發展人才基礎。以人才引領醫學學科發展和技術進步,培養造就一批醫學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培養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青年醫學人才后備軍。
——堅持系統均衡。優化人才結構,進一步縮小城鄉、地區、專業之間人才配置差距,推動衛生健康人才均衡發展。加強人才供需的監測預警,促進衛生健康人才配置精準化和醫療衛生機構人才服務與管理精細化。
——堅持適應需求。適應新的健康服務需求,拓寬衛生健康人才范疇,加強老年健康、職業健康、托育服務、健康服務業等相關領域的專業人才、技能人才,以及醫學技術人才、其他技術人才、新興專業人才、交叉復合型人才隊伍建設。
——堅持創新驅動。遵循衛生健康行業特點和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積極作用,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營造更加有利于人才發展的環境,激發衛生健康人才積極性和創造活力。
(三)發展目標
“十四五”期間,我國衛生健康人才發展的總體目標是:促進人才服務能力提高與結構優化,完善人才管理制度機制,營造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
——人才資源總量穩步增長。到2025年,衛生健康人員總量達到1600萬人,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達到3.20人(其中中醫類別0.62人)、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達到3.80人、每千人口藥師(士)數達到0.54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93人,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增長到120萬人。
——人才結構和區域分布進一步優化。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推進人才結構和區域分布與服務需求、服務數量、服務效率相匹配,公立醫院醫護比逐步達到1:2左右。
——人才服務能力進一步提高。提高衛生健康人才專業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執業助理醫師占醫師的比例降低到15%以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衛生技術人員占到75%以上。
——高端人才集聚水平進一步提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建設生命健康人才高地,人才自主培養能力不斷增強,在重大公共衛生和疑難疾病的預防診治等關鍵技術領域涌現一批戰略科技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
——人才管理制度進一步創新和完善。逐步破除束縛人才發展的制度機制障礙,不斷完善符合衛生健康行業特點的人事人才制度。人才配置、評價、激勵機制更加完善,人才政策更加靈活。
三、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
(一)提高質量,加強衛生技術人才隊伍建設。
按照公立醫院和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要求,推進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向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提升醫療人才服務能力,構建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人才規模和結構布局。
進一步擴大醫師規模,優化專業、城鄉和區域布局。到2025年,全國執業(助理)醫師達到450萬人。提高醫師配置水平,重點向基層、緊缺專業、臨床重點專科等傾斜,促進醫師隊伍均衡發展。強化醫師公共衛生知識培訓和疫情防控演練,提升醫師隊伍重大疫情防控能力。推進實施醫師區域注冊,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醫養結合機構及其他有需求的醫療衛生機構多機構執業。鼓勵創新醫師服務模式,協同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預防、診斷治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連續醫療服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醫師開辦診所。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相關要求,改善醫師工作條件和環境,保障醫師合法權益。鼓勵醫師積極開展面向患者及公眾的健康科普。
進一步壯大護士隊伍,到2025年注冊護士達到550萬人。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護士配置標準,保障臨床一線護理崗位護士數量。加大培養老年護理、社區護理、傳染病護理、嬰幼兒護理、安寧療護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人才。規范開展護士培訓,健全以崗位需求為導向、以崗位勝任力為核心的培訓制度。醫療衛生機構科學設置護理崗位,逐步建立護理崗位管理制度。鼓勵護士在健康教育、疾病預防、醫療護理、康復促進、健康管理等方面發揮作用,建立城市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接續性醫療機構護理人才的交流與培訓機制。推進助產專業人才培養,鼓勵院校擴大助產專業人才培養規模,提升助產士在孕前、母嬰保健等方面的服務能力。
加大藥師配置和培養培訓力度,到2025年醫療衛生機構藥師達到77萬人。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藥學專業技術人員配置標準,根據機構性質、任務、規模等合理配置藥師。鼓勵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增加藥師配置,鼓勵醫療聯合體內將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藥師納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強化藥師在藥品管理、處方審核和調配、藥物重整、合理用藥、短缺藥品供應、藥品使用監測和臨床綜合評價中的作用,加強藥物治療相關專業知識和臨床實踐能力培訓。完善藥師繼續教育培訓體系,實現醫療機構藥師培訓全覆蓋,提升藥師服務能力。
加強醫學影像、檢驗、病理以及實驗室技術人才建設,研究制定配置標準,明確崗位職責、能力素質要求及執業規范。鼓勵將麻醉、醫學檢驗、醫學影像、病理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診療團隊。加強醫學技術人員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技術水平。結合衛生健康行業新技術發展趨勢,加強對生物醫學工程、醫學信息技術、職業衛生工程以及一些新專業、交叉復合型人才建設,推動建立病理診斷中心、醫學影像診斷中心、醫學檢驗實驗室等獨立機構與區域內三級醫院人才培養協作關系。
(二)補齊短板,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兩個大局,大力加強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增長到120萬人,其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數達到25萬人。
健全各類公共衛生機構人才配置標準,并根據公共衛生形勢任務變化適時調整。進一步梳理各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崗位的職責任務,明確特定崗位的人員能力要求。根據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配置適宜數量的公共衛生人員。根據社會需要和全球形勢變化,配置公共衛生復合型人才,吸納多學科專業人員融入公共衛生隊伍。探索建立公共衛生機構和醫療機構人員交流機制。加強公共衛生人員繼續教育,提高公共衛生技術能力,著重提高病原學鑒定、疫情形勢研判、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監測預警和應急反應能力。穩步推進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完善培訓模式和制度,明確保障機制和措施。依托高校和科研機構,對各級公共衛生機構中級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培訓,培養一批公共衛生技術骨干。實施“基層疾控骨干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加強公共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加強對臨床醫務人員的公共衛生知識和技能培訓,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機制。
科學設置公共衛生崗位,調整公共衛生機構高、中、初級崗位結構,根據各級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現狀和用人需求,增加中、高級崗位比例,健全符合公共衛生工作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順暢公共衛生人才職業發展和晉升路徑。完善對公共衛生機構投入和補償機制,加強投入保障力度,創新科研和社會化服務機制,提高人員待遇,激發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活力。
(三)拓寬渠道,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層衛生人員數達到3.30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醫護比分別達到1:1.2和1:1.0。通過人才柔性引進、退休人員返聘、對口幫扶等多種方式,拓寬基層衛生人才渠道,吸引城市醫院、非公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到基層提供服務、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或者定期出診、巡診,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優化基層人才配置和管理方式,探索實行醫共體內或縣域內編制核定、人員招聘、崗位調配、評價使用、薪酬待遇、考核獎懲等人事管理一體化,培育和配備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融合型人才。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推進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科醫生數量達到55萬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93人。繼續加強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實施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發揮綜合醫院醫務人員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支撐作用,提升居民健康“守門人”能力。
加強村衛生室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變,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達到45%左右。通過鄉村一體化管理、鄉聘村用等多種途徑,吸引培訓合格的助理全科醫生到村衛生室工作。落實鄉村醫生各項補助,逐步提高鄉村醫生收入待遇,做好鄉村醫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加大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的指導幫扶力度。
(四)突出特色,加強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
到2025年,中醫藥人才數量規模穩步增長,每千人口中醫類別執業(助理)醫師達到0.62人,全國中藥師達到15萬人。創新完善與中醫藥醫療服務特點相匹配的人才培養、認證評價、執業注冊、使用激勵等人才管理制度,激發中醫藥人才活力。
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構建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模式。優化中醫藥專業課程體系,加強中醫藥教材建設。強化經典教學,開展中醫藥經典能力等級考試。強化中醫思維培養,建立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實踐教學全過程。加強中醫臨床教學能力建設,建設一批國家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引領臨床教學能力提升。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定中醫藥師承教育管理辦法,建立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制度,持續推進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
以重大項目促進中醫藥人才發展。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持續開展岐黃學者和青年岐黃學者培養、全國中醫臨床優秀人才研修等項目,培養一批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建設一批高水平中醫藥重點學科。持續開展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中醫類別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等基層人才計劃。完善落實西醫學習中醫制度,開展九年制中西醫結合教育試點,實施西醫學習中醫人才專項,培養一批中西醫結合人才。
(五)適應需求,加強應對人口老齡化人才隊伍建設。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及人口政策變化,以適應老年人、孕產婦、嬰幼兒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需求為導向,統籌預防、醫療、護理、康復、安寧療護等各類人才資源配置,加快推進人才培養,支撐老齡、婦幼、托育健康服務體系發展。
加強老年健康服務人才建設。鼓勵醫學院校和職業院校設置老年護理、康復、安寧療護、老年服務、醫養照護與管理等相關專業,加大老年健康和醫養結合服務人才培養力度。落實醫療衛生機構老年醫學專業人才配置要求,擴大老年醫學專業人才規模。健全醫養結合人才繼續教育,實施醫養結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訓項目,到2025年培訓醫養結合機構衛生技術人員不低于10萬人。完善激勵政策,鼓勵衛生技術人員到醫養結合機構執業。擴大醫療護理員隊伍,探索建立醫療護理員分級管理制度,協助推動各地落實職業培訓補貼等促進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加快培養托育服務專業人才。建立健全托育服務人才專業化培養體系,加強托育服務人才在職培訓,明確培訓規劃與激勵政策,出臺托育機構負責人和保育人員培訓大綱,建立托育服務人員培訓課程體系。實施國家托育服務人才培訓計劃,力爭到2025年培養和培訓托育服務專業人才不低于100萬人。加強托育服務從業人員的規范管理,依法保障托育服務人才合法權益。
加強婦女兒童健康服務人才建設,持續加強孕產保健、婦女保健、兒童保健、兒童營養、兒童心理、婦產科、兒科、出生缺陷防治等專業人才培養。持續開展新生兒科醫師培訓,每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新生兒科醫師均經過系統培訓。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兒童醫療保健人員的配置,開展縣級兒童保健人員培訓,提高基層兒科和兒童保健服務能力。
(六)協同推進,統籌加強各類人才隊伍建設。
加強精神衛生專業人才培養培訓,緩解醫療衛生機構精神科醫師緊缺現狀,夯實基層精神衛生隊伍基礎,加強應用型心理健康人才培養和精神科護士專業培訓,探索開展心理治療人員培訓。加強醫務人員精神心理服務能力培訓,提升醫務人員自身心理健康管理和精神衛生服務能力。
加大職業健康監測評估、工程防護、診斷救治等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建立職業健康專家庫,完善專家工作機制。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加強職業健康相關學科專業建設。
加強衛生健康監督人才培養。建立完善培訓管理制度,豐富培訓內容體系。加強培訓師資隊伍的選拔、培養和優化,建立培訓師資庫。優化分級分類人員培訓,創新培訓方式方法。
研究制定衛生健康信息化人員配備標準,突出加強數據分析、網絡安全等技術人員配備。加強信息化知識普及,提高全行業人員信息素養和網絡安全意識。
加快推進衛生管理隊伍建設。研究制定醫療衛生機構各類管理崗位任職條件、培養培訓、考核評價、激勵約束等措施,探索建立基于德才素質、個人資歷、工作實績等的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鼓勵各地根據需求探索設立衛生管理專業技術職稱。加強衛生健康經濟管理隊伍建設,推動經濟管理人員基礎培訓全覆蓋,培養儲備總會計師。
加強健康服務人才培養和職業培訓。配合國家職業大典修訂,做好衛生人力職業分類,加強與國際職業分類標準的銜接,推動完善與衛生健康相關的社會化職業設置和技能等級認定工作。
摸清臨床輔助類人員的現狀,加強醫學輔助技術人員、技師的繼續教育,提高服務能力。開發社區健康工作者和醫務社工,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社區衛生健康工作,開展人文關懷和提供社會支持。
四、建設生命健康人才高地
(一)高端引領,培養造就一批創新型高層次人才。
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建設國家戰略人才力量。以引領醫學科技領域創新和解決生命健康領域前瞻性、戰略性問題為核心,依托國家重大項目、實驗室、重大人才計劃,在組學技術、干細胞與再生醫學、新型疫苗、生物治療、傳染病防控等醫學前沿領域,培養和發現一批具有深厚科學素養、視野開闊、前瞻性判斷力強的戰略科學家。
實施醫學高層次人才計劃,重點支持培養一批長期在醫療衛生一線工作,醫療技術精湛,能成功診治疑難、危重病癥,具有重大科學價值、顯著社會效益,社會影響較大、同行公認的臨床醫學領軍人才。實行公共衛生分領域首席專家制度,在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分領域設“首席專家”特設崗位。探索醫工、醫信、醫理相結合的產學研醫創新型人才培養開發;加強創新型、應用型高水平衛生健康技能人才培養。到2025年,衛生健康系統醫學研發人員全時當量達到18萬人年。
堅持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完善高層次人才培養、引進與使用機制。協同推進“揭榜掛帥”制度和責任制,優化領軍人才發現機制和項目團隊遴選機制,加快建立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的評價體系,構建充分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收益分配機制,引導高層次人才潛心研究和創新。
(二)搭臺通路,培育生命健康青年人才隊伍。
以國家青年高層次人才計劃、醫學科技創新平臺基地和科技計劃項目為依托,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資助力度,多渠道支持培育具有多學科背景、復合型、創新型的青年科技人才。
全方位信任、幫助和支持青年人才成長,鼓勵和吸納青年人才積極參與醫學科技創新重點工作,在科技攻關和重點項目布局中明確青年人才的培養目標。完善優秀青年人才全鏈條培養制度,鼓勵醫研企協同推進青年人才培養。以提升醫學創新能力和醫療衛生技術水平為核心,加強醫學科學技術平臺建設和臨床資源庫建設。健全基礎-臨床-產業-人才一體化模式和運行機制,大力開展高層次、創新型、復合型臨床人才培養與優秀青年創新團隊建設。繼續做好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等人才選拔工作,做好高層次人才分類統計。
(三)學科一體,構建高質量發展的人才支撐。
適應疾病譜變化和醫療服務需求,結合公立醫院和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目標,以滿足重大疾病臨床需求為導向,重點加強重癥、腫瘤、心腦血管、呼吸、消化、感染、兒科、麻醉、影像、病理、檢驗等臨床專(學)科人才培養和建設,帶動診療能力和水平提升。
發揮國家醫學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區域醫療中心、區域公共衛生中心和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的輻射引領作用,培養臨床和公共衛生技術骨干和學科帶頭人,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布局。
在推進區域協調發展戰略中,注重發揮發達地區在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的帶動作用。以省域死亡率高、外轉率高的疾病為重點,強化國家級高水平醫院對省級醫院的技術和人才支持,加快補齊專業專科短板,提升省域診療能力。
加強縣級醫療機構人才建設,按照提升核心專科、夯實支撐專科、打造優勢專科的總體要求,重點加強腫瘤、心腦血管、呼吸、消化和感染等專科人才隊伍,提高防治能力,為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五、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一)提高培養質量,完善培養開發機制。
進一步完善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三階段有機銜接、標準規范的醫學人才培養體系。以行業需求為導向,推動院校醫學教育質量提升,促進醫學人才在數量規模、專業類別、培養層次、區域分布等方面供需平衡。
完善畢業后醫學教育政策,加大畢業后醫學教育的投入和補助,落實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加強培訓基地和師資隊伍建設,嚴格過程考核和結業考核,強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保障培訓質量。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派遣、落戶等方面,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完善繼續醫學教育制度,根據醫務人員能力和崗位需求,分層分類開展針對性繼續醫學教育,大力發展遠程繼續醫學教育。
(二)完善編制管理,創新流動配置機制。
合理制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并建立動態核增機制。根據衛生健康總體規劃,研究制定公立醫院人員編制標準,妥善解決公立醫院編外用人問題。根據公共衛生工作形勢、服務需求等變化,動態核定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根據服務人口、服務半徑等因素變化情況,動態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編制,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有編即補”,足額保障到位。創新編制管理方式,根據服務需求和醫共體建設情況,探索按區域核定醫療衛生人員編制總量。積極探索編制周轉池制度,盤活用好存量事業編制,提高編制使用效率。
打破戶籍、地域、身份、人事關系等制約,順暢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所有制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人才流動,加強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之間的人才協作。發揮政策集成效應,吸引衛生人才向基層、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繼續開展各項人才對口支援工作,并根據需求提高人員選派的精準性。加強衛生健康人才的城鄉聯動、縣管鄉用、鄉聘村用、一體化等工作,探索以特定任務導向的人才配置機制,根據整合型服務體系、醫防融合等新要求,在醫共體、醫療集團或一定區域范圍內,統籌進行崗位設置、崗位聘用,以特定服務或專項任務為單元,組建跨層級、跨機構、跨專業、結構合理的服務團隊,形成與特定任務相匹配的適宜人才組合、適宜技能搭配,提高人才配備和使用效率。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的作用,完善衛生健康人才市場體系建設和社會化服務。
(三)改革職稱制度,完善評價使用機制。
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遵循衛生健康行業人才成長規律和工作實際,健全以服務水平、質量和業績為導向,以社會和業內認可為核心的人才評價機制。圍繞衛生健康事業發展需要和醫學學科發展,建立全國衛生系列中初級職稱考試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完善職稱評價標準,注重醫德醫風考核,突出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建立臨床醫生執業能力評價指標,實行成果代表作制度,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獎項、唯“帽子”等傾向。創新評價機制,完善職稱評價方式,暢通職稱評價渠道,促進評價與使用相結合。改進職稱管理服務方式,推動完善行業管理。
堅持以用為本,完善崗位設置,明確崗位職責、任職資格條件、勝任能力要求以及基本的服務數量、服務質量等,做到職責明確、責權合理。擴大醫療衛生機構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自主權,優化醫療衛生機構崗位結構,提高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
(四)改革薪酬制度,創新激勵保障機制。
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建立健全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全面推開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著力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改善公立醫院收支結構,提高人員經費支出占比。優化醫務人員薪酬結構,提高保障性工資水平。合理核定公共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落實衛生防疫津貼,以及突發傳染病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臨時性工作補助政策,允許公共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可通過醫防融合以及對外提供技術服務獲得收入。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提高基層衛生人員收入水平,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全科醫生工資水平與當地縣區級公立綜合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醫養結合服務收益等可用于人員分配,鼓勵基層醫務人員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通過兼職兼薪獲取報酬。落實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正常增長機制和鄉鎮工作補貼。落實鄉村醫生待遇,做好鄉村醫生社會保障工作。
統籌協調各類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收入分配關系,完善醫療衛生人員激勵保障機制。給予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分配自主權,對于主要負責人或高層次人才等,可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或項目工資制;對于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科研項目、重要專項委托任務等額外工作,應明確人員經費預算,不受單位績效工資總量限制。在薪酬總量范圍內,醫療衛生機構可自主設立體現行業特點和崗位價值的薪酬項目,采取多種分配方式,合理體現崗位差異。優化衛生健康人才表彰獎勵制度,繼續開展“人民好醫生”評選宣傳,鞏固完善關愛醫務人員暖心政策。
六、強化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堅持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將衛生健康人才發展納入健康中國建設和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中統一部署、統籌安排、整體推進,明確責任分工、制定目標任務,著力解決人才反映強烈的實際問題。
(二)注重宣傳交流。
大力弘揚“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崇高精神,加強宣傳衛生健康領域涌現出的優秀人才,優化執業環境,營造全社會尊醫重衛的良好氛圍。鼓勵各地加強衛生健康人事人才工作創新,加強工作宣傳和培訓交流,推動人才優先發展理念深入落實。
(三)強化監測評估。
建立監測評估指標體系,開展年度進展監測和評估,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實行監測結果通報機制,確保規劃任務目標落實。加強人才供需、流動等的動態監測,開展緊缺專業人才需求預測預警,適時對各區域、各專業衛生健康人才發展情況進行分析,促進人才均衡發展。
(四)加大人才投入。
加大對衛生健康人才的投入力度,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服務體系建設中優先保障對人才發展的投入,切實扭轉經費投入和使用中“重物不重人”的現象。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建立多元化人才發展投入機制,鼓勵社會資金投入衛生健康人才的開發。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設立一定比例的人才發展基金,加強對衛生人力資源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