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黎昕】2019公衛執業醫師《婦女保健學》課程講座——婚前醫學檢查、衛生指導、衛生咨詢的相關講義內容,相信很多正在備考公衛執業醫師的考生十分感興趣,現在將有關知識點整理匯總如下,希望對大家備考提供幫助。
一、婚前保健概述
(一)定義
婚前保健是醫療保健機構,為準備結婚的公民,在結婚登記前提供的醫學服務。
是通過醫學手段,及時發現影響婚育的疾病,減少嚴重遺傳病延續和傳染病蔓延,以及其他嚴重疾病對婚育的影響;通過健康教育與咨詢傳遞生殖健康知識,增強人們的自我保健意識,最終達到提高公民的婚姻和生活質量的目的。
婚前保健是建立在充分尊重公民隱私權及知情權的原則之上的服務。
(二)主要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七條規定婚前保健的法定內容為:婚前醫學檢查、婚前衛生指導和婚前衛生咨詢。
1.婚前醫學檢查 是以發現對婚育有影響的疾病為主要目的的醫學檢查。醫師對患有影響婚育疾病的服務對象要明確提出有關婚育的醫學意見,并進行初步的診療和保健指導。
2.婚前衛生指導 是醫師主動地為每一對準備結婚的男女,進行以生殖健康為核心的健康教育,傳遞與結婚、生育有關的保健知識。
3.婚前衛生咨詢 是醫師與服務對象之間,就生殖健康、婚育等有關問題進行面對面的交談和商討有針對性地解決服務對象的問題。
二、婚前醫學檢查
(一)檢查內容
1.詢問病史
(1)疾病史:重點詢問現在和既往是否患有影響婚育的疾病,如有關精神病、指定傳染病、性病、重要臟器的疾病等。
(2)月經史;
(3)婚育史;
(4)家族史;
(5)近親婚配史。
2.體格檢查
(1)心、肺、肝、腎等重要器官檢查。還應進行第二性征及生殖器官檢查。
(2)女性生殖器官檢查:內生殖器檢查原則采用肛腹診方法。
(3)男性生殖器檢查:取直立位檢查,重點檢查生殖器發育情況。
3.輔助檢查
(1)常規檢查項目,包括血常規、尿常規、梅毒、轉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HBsAg)、陰道分泌物滴蟲和假絲酵母菌、胸部X線檢查等。女性受檢者如已妊娠,應避免胸部透視。
(2)特殊檢查項目,系醫生建議或對象自愿選擇的檢測項目,如艾滋病抗體檢測、乙肝病毒血清學檢測、肝腎功能、精液常規和染色體檢查、妊娠試驗、腹部超聲、乳腺超聲、心電圖、病理檢查、智力篩查等。
4.轉診服務
對不能確診疑難病例或本機構檢測手段有限時,要向對象提供快捷有效的轉診。提出“建議不宜結婚”、“建議不宜生育”、“建議控制下一代性別”醫學意見時,應經上級機構會診后,方可提出醫學意見。
(二)主要疾病
這些疾病主要包括:
1.嚴重遺傳性疾病 是指由于遺傳因素先天形成,目前尚無有效治療方法,子代再發風險高,又無法進行產前診斷者。
2.指定傳染病 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
3.有關精神病 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心、肝、肺、腎等重要臟器疾病及生殖系統發育障礙或畸形等。
(三)醫學意見
原衛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規范》中明確“醫學意見”為:
1.“建議不宜結婚” 雙方為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如一方或雙方患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重型精神病,在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
2.“建議不宜生育” 患有嚴重遺傳性疾病或其他重要臟器疾病。
3.“建議暫緩結婚” 患有指定傳染病在傳染期內,以及有關精神病在發病期內。
4.“建議采取醫學措施,尊重受檢者意愿” 對于不在發病期的傳染病患者,或傳染病病原體攜帶者,如乙肝病毒攜帶、艾滋病病毒攜帶者等,醫生應該指出其具有傳染性,并提出采取預防、治療及其他醫學措施的建議,最終尊重受檢雙方的意愿。
5.“未發現醫學上不宜結婚的情形”
(四)常見影響婚育疾病的醫學指導
1.嚴重遺傳性疾病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只有一個突變基因便可發病,基因為顯性;同胞中患病率約為1/2;往往每代都有患者。常見疾病如成骨發育不全,遺傳性舞蹈病等。
婚育醫學指導:雙方之一為嚴重遺傳病,可以結婚,若無條件做產前診斷,建議不宜生育。
(2)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
男女雙方都是隱性致病基因攜帶者,一旦致病基因結合會造成疾病,較常見有先天性聾(啞)、視網膜色素變性、苯丙酮尿癥、肝豆狀核變性等。
婚育醫學指導:
一方為患者,對方正常,其子女均不發病,但都是致病基因攜帶者,可以生育;
一方為攜帶者與正常人結婚,其子女均不發病,可以生育;
雙方均是同一種隱性遺傳病患者,子女100%患病,可以結婚,建議不宜生育。
(3)X連鎖顯性遺傳病:
致病基因是顯性的,位于X染色體上,女性患者多于男性,患者雙親中往往有一方為患者。常見疾病有抗維生素D佝僂病、遺傳性慢性腎炎等。
婚育醫學指導:
男方為患者,女方正常,所生女孩都是患者,可以通過測胎兒性別進行選擇,保留男孩;
女方是患者,男方正常,所生男孩和女孩患病率均為1/2,故應建議“可以結婚,不宜生育”。
(4)X連鎖隱性遺傳病:
隱性致病基因位于X染色體上,交叉遺傳。常見如甲型及乙型血友病、紅綠色盲等。
婚育醫學指導:
男方患病,女方正常,所生男孩均正常,女孩也不發病,但都是致病基因攜帶者,不影響生育;
女方患病,男方正常,所生的子女中,男孩都發病,女孩都是攜帶者,通過檢測胎兒性別選擇保留女孩;
女性攜帶者與正常男性結婚,后代中女孩都不發病,但其中有1/2為攜帶者,兒子1/2為患者,可以通過測胎兒性別進行選擇,保留女孩。
(5)多基因遺傳病:由2對或2對以上基因引起的疾病,是遺傳因素與環境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常見的疾病有唇腭裂、神經管畸形、多指(趾)、先天性心臟病等。
婚育醫學指導:
患病風險率低于10%,遠比單基因遺傳病低,可以生育;
家庭中患病人數愈多,其子代患病風險愈高,如精神分裂癥者,應提出“可以結婚,建議不宜生育”的醫學意見。
(6)染色體病:
指由染色體數目異常或結構異常所造成的疾病。染色體數目異常多見,如21-三體、45,X、47,XXY等。染色體結構異常主要有平衡易位、倒位。染色體病多為綜合征,智力低下并伴有多發畸形。
婚育醫學指導:
高齡孕婦(指35歲及以上者),子代患病風險高,應做產前診斷;
任何一方為染色體數目異常或染色體結構異常的夫婦,女方懷孕時應做產前診斷。
(7)智力低下:
較多見,病因復雜,分為遺傳性與非遺傳性智力低下。最具代表性的是先天愚型(21-三體綜合征)
婚育醫學指導:
患者一般都具有生育能力,建議遺傳性智力低下者控制生育。
(8)先天性遺傳性聾(啞):絕大多數為常染色體隱性遺傳。多見雙方均為聾啞人要結婚。
婚育醫學指導:
雙方均為先天性聾(啞),可以結婚,建議不宜生育
先天性聾(啞)人與非遺傳性后天性聾(啞)人或正常人結婚,可以生育;
若父母正常,第一胎為先天性聾(啞)兒,因其父母可能為聾(啞)基因攜帶者,屬于隱性遺傳,不宜再生第二胎。
2.指定傳染病
(1)乙型肝炎:可經性傳播對方,也可經母嬰傳播。
婚育醫學指導:
急性傳染期間應暫緩婚育,待肝功能正常3——6個月后結婚為宜,婚后暫緩生育1年;
慢性肝炎活動期,應暫緩結婚和生育;
若一方為乙肝病毒攜帶者,可以結婚、生育。
對方為非乙肝病毒攜帶者建議注射乙肝疫苗,待3——6個月后體內產生足夠的保護性抗體再結婚;
肝功能正常,乙肝表面抗原(HBsAg)陽性,尤其e抗原(HBeAg)同時陽性者,要在醫生指導下選擇受孕時機并采取預防母嬰傳播的措施,即新生兒出生后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同時接種乙肝疫苗。
(2)結核病:活動期結婚會將疾病傳染給對方,若女方懷孕會加重病情。
婚育醫學意見:
任何一方患結核病在活動期,建議暫緩結婚;
女性患者結核活動期不宜懷孕,否則不僅會加重病情,服用抗結核藥物還會危害胎嬰兒。
(3)梅毒:主要由性接觸傳染,孕期感染梅毒會造成先天性梅毒、早產、死胎等不良結局。
婚育醫學指導:
治療期間,建議暫緩結婚,達到臨床治愈且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可以結婚,但婚后仍需定期復查;女患應先治療,待RPR滴度下降病情好轉后再懷孕;如在孕期感染了梅毒,應盡早接受治療,防止胎兒被感染。
(4)淋病:主要通過性接觸傳染,也可通過接觸污染的衣褲、毛巾、浴盆等感染。
婚育醫學指導:
淋病未治愈前應暫緩結婚,避免性接觸以及密切生活接觸,性伴侶應同時接受檢測和進行治療。
性生活時使用避孕套;
治療期間避免懷孕,以免感染胎兒。
(5)生殖器官沙眼衣原體感染:通過性接觸可傳染對方,可導致胎兒宮內感染,也可經產道感染。
婚育醫學指導:
未治愈前應暫緩結婚;
雙方共同治療,治療前應該避免性接觸;
待治愈后再懷孕。
(6)艾滋病: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IDS)
是由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引起的一種致死性的性傳播疾病。可以通過性接觸、血液或血液制品及母嬰傳播途徑傳播。
婚育醫學指導:
感染者將終身攜帶病毒,可提出“建議采取醫學措施,尊重受檢者意愿”的醫學意見。
(7)尖銳濕疣:由人乳頭瘤病毒引起,不潔性交或接觸污染的生活用品都可傳播。新生兒經產道及產后密切接觸可被感染。
婚育醫學指導:
未治愈前應暫緩結婚,待治療痊愈,病情穩定半年以上不復發再結婚;
應先治療再懷孕,治愈后不影響生育;
孕期發現感染,進行局部治療。
3.有關精神病 與婚育有關的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癥、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1)精神分裂癥:是多基因遺傳,后代發病率明顯高于一般群體。因婚后的生活事件,會導致病情加重。
婚育醫學指導:
待病情平穩2年以上,再結婚,建議不宜生育;
頻繁發作或雙方均為精神分裂癥患者的不宜結婚;服抗精神病藥物期間不宜懷孕。
(2)精神發育遲滯:于18歲以前發病,智力明顯低于平均水平,并伴有社會適應困難的一組綜合征。
婚育醫學指導:
重、極重度精神發育遲滯患者,不具備婚姻能力,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屬于禁止結婚;一方中度精神發育遲滯患者,對方正常,可以結婚,但女性患者最好不要生育;輕度精神發育遲滯患者,可以結婚,應在專科醫生監護下生育。
4.重要臟器的嚴重疾病
(1)重要臟器的嚴重疾病:如心臟病、肝炎、肺結核、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嚴重疾病對婚育均有一定程度的影響,特別是女性患者懷孕后還可能發生不良結局,影響后代健康。
婚育醫學指導:積極治療,待疾病控制,身體能夠勝任時再懷孕。
(2)女性生殖器官疾病:
分為發育異常、感染和腫瘤,不論是先天或后天疾患均會對婚育產生影響。
婚育醫學指導:
生殖器官發育異常應婚前行矯治手術,待傷口愈合后再結婚。
生殖道感染建議應先治療,治愈后再結婚;在治療期間暫停性生活,必要時雙方一起治療;治愈后不影響生育。若在妊娠期間感染,局部治療用藥。
(3)男性生殖器官疾病:包括發育異常、損傷、炎癥、腫瘤等。婚前檢查時主要是生殖器官發育異常,可能影響性生活或造成不育。
婚育醫學指導:
包莖、包皮過長,應動員其婚前做包皮環切。
尿道下裂需手術矯正,建議手術后再結婚;
小睪丸應做精液常規檢查,若不具生育能力,必須讓女方了解這一情況;
隱睪不影響結婚。雙側隱睪者,應告知女方;
精索靜脈曲張不影響結婚,精液檢查異常,應進行治療。
三、婚前衛生指導
(一)指導內容
1.性保健指導
包括男女性器官的解剖與功能、兩性性生理活動及性心理的知識,以助婚檢服務對象能正確對待可能出現的性生活問題。
(1)性功能的四個分期:
①性興奮期:男性陰莖由松軟變成堅挺勃起。女性則表現為乳頭勃起,陰道伸展而滲出液體等。
②性持續期:在此期男方及女方的各種變化亦進一步發展,女性陰道產生對陰莖的“緊握”作用。
③性高潮期:男性出現射精,女性則表現為陰部肌肉,包括陰道、子宮和盆底肌肉不可自控的節律收縮。在此期間雙方性快感最為明顯。
④性消退期:性高潮一過,各種生理變化迅速復原,全身感覺松弛舒適,情緒趨于平靜。
(2)促進性生活和諧:男女雙方應該掌握男快女慢,男強女弱的性反應差異。在性生活過程中配合協調,能共同獲得性滿足。
(3)科學地認識處女膜:某些重體力工作的女孩可能因用力或劇烈的活動而使處女膜產生裂痕。
(4)幫助正確認識性生活:第一次性生活不成功,多是由于新婚心理緊張,缺乏性經驗,男方容易發生早泄,性生活不滿意,消除心理焦慮。
2.生育保健指導
(1)影響胎兒發育的因素:
1)煙酒危害;2)藥物致畸;3)環境污染;
4)病毒感染;5)其他。
(2)孕前應治療的疾病;
(3)遺傳病的基本知識;
(4)影響婚育的有關疾病的基本知識。
3.新婚避孕指導
依據婚后生育計劃推薦適時的避孕方法。
(1)新婚之夜避孕:建議選擇口服短效避孕藥,但必須在新婚的當月就開始服用,而不是新婚之夜服用。
(2)婚后短期避孕:可口服短效避孕藥,也可采用避孕套。
(3)婚后不準備生育或要求長期避孕者,可選用宮內節育器
(4)患不宜生育疾病者,原則上應采取絕育措施。
(6)未采取避孕措施或避孕失敗,可立即采用緊急避孕措施,無保護性交后72小時內服用緊急避孕藥物。
(二)指導形式
形式應是多樣化的,應該滿足下列條件:
①科學性;
②針對性;
③通俗性;
④直觀性;
⑤靈活性。
四、婚前衛生咨詢
(一)咨詢原則
婚前衛生咨詢的原則是建立在醫學倫理學的基礎之上。包括尊重、公平、不評判、知情、保密、堅持職業關系的原則。
(二)咨詢內容
咨詢內容包括服務對象向醫生尋求解決問題,以及醫生就檢查出的問題主動向服務對象提供咨詢。
1.有關婚育的醫學指導意見;
2.檢出疾病的就診;
3.性問題咨詢;
4.生育保健指導;
5.節育方法咨詢。
(三)咨詢技巧
熟練掌握咨詢技能(交流技巧)并運用自如,是獲得最佳咨詢效果的關鍵。
1.談話的技巧
2.非語言技巧 面部微笑、目光注視對方;良好的體態、儀表、服飾
3.傾聽的技巧 認真耐心傾聽。
4.提問的技巧 在咨詢咨詢者時應多用開放型問題
5.反饋的技巧 總結、歸納,充分肯定鼓勵他們。
(四)咨詢的方法和步驟
1.咨詢的方式:個人和個人之間面對面的交談、電話咨詢、書信咨詢等。面對面的交談是最有效交流方式。
2.咨詢的基本步驟包括:問候服務對象-詢問需求-提供信息、講述知識-幫助作出選擇-進一步討論做出的選擇-預約隨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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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昕】2019公衛執業醫師《婦女保健學》課程講座——婚前醫學檢查、衛生指導、衛生咨詢”的內容,由醫學教育網編輯整理,希望對備考2019年公衛執業醫師考試的考生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