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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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內容、考試形式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審定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為依據。醫學綜合筆試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考試方案及內容見下表:
科目類別 | 考核內容 | |
比例 | 科目 | |
基礎醫學綜合 | 15%-18% |
生物化學、藥理學、醫學微生物學、醫學免疫學、口腔組織病理學、口腔解剖生理學 |
醫學人文綜合 | 8%-10% |
醫學心理學、醫學倫理學、衛生法規 |
預防醫學綜合 | 12%-15% |
預防醫學、口腔預防醫學 |
口腔臨床醫學綜合 | 60%-65% |
牙體牙髓病學、牙周病學、兒童口腔醫學、口腔黏膜病學、口腔頜面外科學、口腔修復學、口腔頜面醫學影像診斷學 |
注:由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批準,自2010年開始,現役軍人(包括軍隊、武警現役人員及公安部所屬的邊防、消防和警衛現役人員,不包括軍事單位聘用的地方人員)報考口腔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除參加所報考類別的正常考試內容外,醫學綜合筆試還須增考軍事醫學內容。軍事醫學考試內容單獨增設一個單元,口腔執業助理醫師增考題量為40道,總分為10分。考試內容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頒布的《醫師資格考試大綱(軍事醫學2024年版)》為依據,復習指導用書可參考部隊系統內部發行的《醫師資格考試軍事醫學應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