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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詳情時間待定
詳情廣東廣州荔灣區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備案開始,10月31日截止!請相關考生及時查看官方通知,按照規定時間及要求完成備案,避免影響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轄區內各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關于做好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備案工作的通知》(粵醫考辦〔2024〕30號)《廣州市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醫師資格考試備案及報名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醫師資格考試備案及報名程序,依法依規組織開展醫師資格考試工作,現將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備案工作事項通知如下:
一、備案對象
請各醫療衛生機構通知擬于2025年在廣東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外籍人員、臺港澳居民除外),于2024年10月31日前向試用單位申請辦理試用備案手續。
無試用單位或試用單位非醫療、預防、保健機構的人員,不予辦理備案。
二、備案工作流程
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在確定接收醫學專業畢業生在本單位試用后,由指定聯系人于2024年10月31日前組織填寫本單位的《廣州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醫療機構填報)》(附件1),對備案人員信息(含畢業證)進行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無誤后,將紙質版(蓋機構公章、填表人手寫簽名)一式三份報送至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局(廣州市荔灣區芳村大道西塞壩路3號側座313室),Excel表格同步報送廣州市荔灣區衛生健康局。備案時應同時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蓋機構公章)及申請備案人員畢業證復印件(蓋機構公章)。
各醫療衛生機構本次指定的聯系人,作為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報名全過程的工作人員,非該醫療衛生機構指定聯系人報送的資料,一概不予受理。
三、其它情況
(一)申請備案人員應提供真實有效信息,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證明報考將按《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2014版)》有關規定處理。
(二)2024年已在我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但沒有通過,仍在原試用單位及原試用崗位試用,且擬于2025年繼續在我省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可憑2024年實踐技能考試或醫學綜合考試準考證作為報名材料之一報名參加2025年醫師資格考試,免予辦理備案手續。
(三)對于在備案工作中接受非本機構試用人員掛靠、在考試報名工作中給考生出具虛假《醫師資格考試試用期考核證明》或存在其它弄虛作假行為的醫療機構,一經核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對通過偽造工作履歷或報考證明,違規取得報考資格的考生,依照《醫師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4號)等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附件:廣州市醫師資格考試報名人員試用備案匯總表(醫療機構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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