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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詳情時間待定
詳情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振興中醫藥(蒙醫藥)行動2022年推進方案的通知,醫學教育網老師為大家整理總結如下,希望可以幫助到各位:
各盟市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委直屬相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中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中醫藥(蒙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快完成振興中醫藥(蒙醫藥)行動任務,現將2022年推進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2年2月24日
振興中醫藥(蒙醫藥)行動2022年推進方案
2022年,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工作以推進健康內蒙古—中醫藥(蒙醫藥)振興行動為抓手,以實施中醫藥(蒙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和“十四五”規劃為引領,以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中醫藥(蒙醫藥)綜合改革為突破點,著力構建優質高效中醫藥(蒙醫藥)服務體系,著力打造特色人才隊伍,著力加快中醫藥(蒙醫藥)科技創新,確保完成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和特色發展目標,促進中醫藥(蒙醫藥)高質量發展。
一、重點任務
(一)推進中醫藥(蒙醫藥)系統黨建和行風建設行動。
1.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黨一百年領導中醫藥工作的成就、啟示,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自覺運用黨的百年奮斗歷史經驗,弘揚偉大建黨精神,推進中醫藥(蒙醫藥)系統黨建工作。
2.深入推進公立中醫(蒙醫)醫院黨建工作,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強化行風建設的主體責任,健全醫院黨委和行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制度,推進公立中醫(蒙醫)醫院黨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3.落實行風建設主體責任,明確中醫(蒙醫)醫療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第一責任人的行風建設管理工作體制,將行風建設納入醫療機構黨風廉政建設目標責任、領導班子績效考核指標和干部職工獎懲評價體系。
4.強化醫療機構內控管理,建立公立中醫(蒙醫)醫院績效考核重點監控指標(高值醫用耗材收入占比、點評處方占處方總數比例、門診和住院次均藥品費用增幅等)的分析預警機制,建立重點崗位人員定期輪崗交流制度,系統科學防范財務風險、業務風險、法律風險和廉政風險。
5.加強法治和醫德醫風教育,不斷強化醫務人員法紀意識,大力弘揚新時代崇高職業精神和偉大抗疫精神,傳承“懸壺濟世”“大醫精誠”“仁心仁德”的社會責任感和傳統醫德醫風,提高干部職工的道德素養、職業涵養和行動自覺,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二)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政策機制完善行動。
6.堅持依法發展中醫藥(蒙醫藥),啟動中醫藥(蒙醫藥)條例修改,組織開展中醫藥法實施五周年系列活動,加強中醫藥(蒙醫藥)修法調研和執法檢查,配合實施中醫藥(蒙醫藥)行業法制宣傳教育規劃。
7.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政策落實,制定各盟市、各單位“十四五”中醫藥(蒙醫藥)規劃,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 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中醫藥(蒙醫藥)特色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科學謀劃、認真落實中醫藥(蒙醫藥)發展重點任務。
8.在健康內蒙古行動中推進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制定健康盟市—中醫藥(蒙醫藥)振興行動2022年實施方案,深入實施中醫藥(蒙醫藥)健康促進專項行動。
(三)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振興發展重大工程培育行動。
9.推動優質中醫(蒙醫)資源提質擴容和均衡布局,積極與先進地區優質中醫醫療資源合作,爭取國家級、自治區級中醫(蒙醫)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培育1-2旗縣域中醫(蒙醫)診療中心,規劃布局高質量中醫(蒙醫)醫療服務體系。
10.強化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建設,啟動自治區中醫醫院門診樓改擴建工程,完成自治區國際蒙醫醫院完成老年病樓改造升級工程,積極申報國家級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中心。
11.加強中醫(蒙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加快興安盟蒙醫醫院、巴彥淖爾市蒙醫醫院遷址新建進度,通遼市、錫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呼倫貝爾市做好申報中醫(蒙醫)特色重點醫院建設項目前期準備工作,加快推進特色鮮明的中醫(蒙醫)醫院和科室建設。
12.開展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建設項目遴選,每個盟市培育1個中(蒙)西醫協同“旗艦”醫院、5個“旗艦”科室和10個“旗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13.提升旗縣級中醫(蒙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支持2所脫貧旗縣中醫(蒙醫)醫院申報中央預算內投資計劃,改善業務用房條件,實現提標擴能,支持10所旗縣級中醫(蒙醫)醫院開展“兩專科一中心”建設,提升綜合服務能力。
(四)推進中醫藥(蒙醫藥)特色發展行動。
14.推進中醫(蒙醫)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級,進一步健全治未病服務體系,完善治未病中心(科)建設指南和服務標準,每個盟市至少有1所三級中醫(蒙醫)醫院、1所二級甲等中醫(蒙醫)醫院實現治未病中心(科)服務升級。
15.實施中醫藥(蒙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00%中醫(蒙醫)醫院設置康復中心(科),拓展康復服務范圍,提升康復服務能力,烏蘭察布、烏海完成中醫(蒙醫)康復中心建設任務,每個盟市依托現有資源打造1個中醫(蒙醫)區域康復中心,推廣應用5-10個優勢病種中醫(蒙醫)康復方案和技術。
16.推進中醫(蒙醫)優勢專科建設專項行動,每個盟市培育1-2個自治區中醫(蒙醫)臨床重點專科,完成第3批自治區中醫(蒙醫)特色優勢重點專科建設年度任務,遴選推薦1個國家中醫(民族醫)優勢專科。
17.提升中醫(蒙醫)醫院制劑能力,通過改善制劑室基礎條件、提高制劑配制能力、優化生產流程、提升制劑質量,每個盟市建成1個中藥(蒙藥)區域制劑中心,加強制劑研發、推廣和應用,承擔起區域內制劑委托配制和調劑任務。
18.加強“一老一小”中醫藥(蒙醫藥)特色服務,繼續做好65歲以上老年人和0-36個月兒童中醫藥(蒙醫藥)健康管理項目,覆蓋率分別達到70%和77%;支持中醫(蒙醫)醫院建設醫養結合機構,每個盟市打造1個中醫(蒙醫)醫養結合示范點。
19.開展綜合醫院中(蒙)西醫協同行動,將中(蒙)西醫結合工作納入醫院評審和績效考核,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蒙醫)臨床科室建設和發展,強化各臨床科室和科室間中(蒙)西醫聯合診療,每所盟市級及以上綜合醫院研究制定實施3-5個“宜中則中、宜蒙則蒙、宜西則西”的中(蒙)西醫結合診療方案、與中醫(蒙醫)醫院聯合開展1-2個重大疑難疾病中(蒙)西醫協同攻關試點。
20.推進婦幼健康領域中醫藥(蒙醫藥)工作,所有婦幼保健機構規范發展中醫(蒙醫)臨床科室,做優做強中醫(蒙醫)婦科、中醫(蒙醫)兒科等科室,每個盟市推廣不少于5個中醫(蒙醫)婦科兒科診療方案、不少于10個中(蒙)西醫結合婦科兒科診療方案、不少于5個婦幼中(蒙)西醫結合治未病干預方案、不少于3個中(蒙)西醫結合婦幼保健康復方案。
21.提升基層中醫藥(蒙醫藥)服務能力,所有盟市啟動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范市(縣)”行動,10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蒙醫館)達到建設標準,5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蒙醫館)達到提檔升級標準,100%社區衛生服務站和70%以上嘎查村衛生室提供規范的中醫藥(蒙醫藥)適宜技術和健康服務。
(五)推進公立中醫(蒙醫)醫院治理能力提升行動。
22.組織開展公立中醫(蒙醫)醫院高質量發展試點,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促進行動(2021—2025年)》部署,每個盟市遴選 1所三級甲等中醫(蒙醫)醫院實施能力提升行動,培樹高質量發展示范醫院。
23.持續推進公立中醫(蒙醫)醫院績效考核工作,引導中醫(蒙醫)醫院強化以中醫藥(蒙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每所三級公立中醫(蒙醫)醫院績效考核晉位升級,所有二級公立中醫(蒙醫)醫院完成績效考核數據較正上傳工作。
24.實施“互聯網+中醫藥(蒙醫藥)”工程,加強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數據中心和基礎數據庫建設,完善以自治區級中醫(蒙醫)醫院為核心、所有中醫(蒙醫)醫院和基層中醫館(蒙醫館)參與的中醫(蒙醫)遠程醫療服務網絡和平臺,面向醫聯體單位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醫療服務。推進“智慧中醫(蒙醫)醫院”和互聯網醫院建設,每個盟市至少培育1所中醫(蒙醫)互聯網醫院。
25.打造“三醫”聯動新格局,落實深化醫改2022年中醫藥(蒙醫藥)重點工作任務,探索中醫藥(蒙醫藥)工作“三醫”聯動試點工作,配合醫保局制定實施醫保支持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配套政策,遴選一批中醫(蒙醫)優勢病種,選擇部分地區保支持中醫藥(蒙醫藥)發展試點,研究中醫(蒙醫)按病種分值付費方式和中藥(蒙藥)院內制劑、飲片報銷政策。
(六)推進中醫(蒙醫)應急防控和疫病防治能力建設行動。
26.依托自治區中醫醫院,建設自治區中醫(蒙醫)疫病防治基地,組建國家中醫應急醫療隊伍,完善應急裝備和信息管理平臺,一年至少完成2次應急培訓和演練任務。
27.二級以上中醫(蒙醫)醫院加強感染科、肺病科、發熱門診、可轉換傳染病區、可轉換重癥監護室、應急儲備庫和核酸檢測能力等建設,對醫務人員開展疫病防治、傳染病防控知識的全員培訓和現場演練,打造中醫(蒙醫)應急規范醫院,二級甲等以上中醫(蒙醫)醫院全部完成驗收工作。
28.在定點醫院建立健全“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中(蒙)西醫協作防治模式,配備中醫(蒙醫)科室和專家團隊,聯合制定完善“中(蒙)西醫結合、中(蒙)西藥并用”的診療方案,推動中醫藥(蒙醫藥)早期干預、全程使用、全面覆蓋。
29.推進疫情防控科研攻關,組織臨床科研一體化團隊,深入挖掘分析、系統總結提煉中醫藥(蒙醫藥)治療新冠肺炎、鼠疫證候癥型、救治經驗和臨床療效,說清楚講明白中醫藥(蒙醫藥)療效。
(七)推進中醫藥(蒙醫藥)特色人才培養行動。
30.實施中醫藥(蒙醫藥)岐黃工程,持續推進岐黃學者和青年岐黃學者支持項目、第五批全國中醫(蒙醫)優秀臨床人才研修項目、第七批全國老中醫藥(蒙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和名老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
31.培育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特色人才,遴選確定自治區青年領軍人才,啟動自治區第四批名老中醫藥(蒙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建設自治區高層次中醫藥(蒙醫藥)人才庫,舉辦中醫專業職工職業技能比賽。擴大西醫學習中醫(蒙醫)培訓規模,更好地培養中(蒙)西醫結合型人才。
32.強化基層中醫藥(蒙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完成中醫(蒙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中醫(蒙醫)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和轉崗培訓、中醫館(蒙醫館)骨干人才培訓等項目任務,保障每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蒙醫館)配備2名以上中醫(蒙醫)專業技術人員。
33.加強中醫(蒙醫)臨床教學能力建設,強化中醫(蒙醫)臨床能力訓練和中醫(蒙醫)思維培養,每個盟市培育至少1個自治區級中醫(蒙醫)臨床教育基地,遴選推薦國家中醫(蒙醫)臨床教學培訓中心,完成中醫(蒙醫)醫師規范化培訓、全科醫師和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任務。
34.繼續強化醫師資格管理,組織完成國家蒙醫醫師資格考試大綱編印和2022年命題組卷工作,開展第三批中醫(蒙醫)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工作,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按照中醫類別醫師執業注冊相關規定,完成中醫(蒙醫)專長醫師培訓、注冊和傳統診所備案相關工作。完成《自治區中醫(蒙醫)高中級專業職稱評審標準》修訂工作,推動自治區蒙醫(蒙護)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考評結合,建立考試題庫,完成中醫(蒙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工作。
(八)推進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行動。
35.加強中醫藥(蒙醫藥)古籍挖掘整理,啟動中醫藥(蒙醫藥)古籍文獻修復能力建設項目。繼續實施《中華醫藏(蒙醫類)》、《蒙醫藥大典(影印版)》編撰工作,出版一批影印書籍。完成《中華醫學百科全書(蒙醫學卷)》臨床卷審核工作。
36.加強中醫藥(蒙醫藥)科研平臺建設,推進自治區中蒙醫藥研究院和盟市中醫藥(蒙醫藥)研究所建設,支持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重點實驗室、研究室設備配備和設施改造,推進3所中醫藥(蒙醫藥)循證醫學中心建設,爭取國家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中心項目。
37.提升中醫藥(蒙醫藥)傳承創新能力,完善中醫藥(蒙醫藥)領先學科、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標準,開展新一輪領先學科、重點學科評審工作。篩選推廣5-10個中醫(蒙醫)治療優勢病種、特色技術和療效獨特的中藥(蒙藥)品種,支持2個以上中醫藥(蒙醫藥)科研成果研究開發和轉化使用。
38.持續推動中醫藥(蒙醫藥)標準化建設,支持新一輪中醫藥(蒙醫藥)標準項目研究,組織開展蒙醫藥標準化項目驗收工作及推廣應用。會同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推進中藥材(蒙藥材)標準體系建設。推進中醫藥(蒙醫藥)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申報,開展標準制修訂研究。
39.繼續實施中醫藥(蒙醫藥)傳統知識保護項目,開展中醫藥(蒙醫藥)傳統知識收集整理項目,每個盟市收集整理不少于15首,完成自治區中(蒙)醫藥傳統知識數據庫建設。落實國家《蒙醫藥古代經典名方目錄》遴選、溯源及推薦工作,待國家統一發布。每個盟市收集整理古代經典名方、驗方不少于10首。
40.推動中藥材(蒙藥材)質量提升工作,優選本地區道地藥材品種,建設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種植生產基地,加強生態種植關鍵技術指導和環節把控,進一步推進中藥材(蒙藥材)規范化種植。
41.加強中藥(蒙藥)飲片質量保障,開展中藥(蒙藥)飲片專項檢查,強化中藥(蒙藥)藥事管理和臨床合理使用,并向上下游延伸,推動道地藥材生產基地使用中藥質量追溯體系,三級中醫(蒙醫)醫院實現常用中藥(蒙藥)飲片全程溯源管理,切實保障中藥(蒙藥)質量。
(九)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弘揚行動。
42.建設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傳播平臺,打造中醫藥(蒙醫藥)文化長廊、標本館、展覽館、體驗館等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內涵豐富的場所,宣傳普及中醫藥(蒙醫藥)防病治病、康復保健先進理念,樹立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品牌,積極申報國家和自治區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宣傳教育基地。
43.開展中醫藥(蒙醫藥)經典普及活動,挖掘闡述名醫名家、醫籍古方、道地藥材、非遺項目等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經典元素,舉辦“名醫故里”、“悅讀中醫”等活動,傳播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理念和蘊含的中華文明智慧,應用新技術開發推出5種以上中醫藥(蒙醫藥)文化產品。
44.舉辦中醫藥(蒙醫藥)文化推進活動,每個盟市組織開展1-2次中醫藥(蒙醫藥)主題文化宣傳活動,以展覽展示、互動體驗、巡講直播、健康咨詢、文化作品征集、傳統知識競賽、傳統香囊推廣、百草園評選等不同形式,廣泛開展群眾性中醫藥(蒙醫藥)文化活動,傳播普及中醫藥(蒙醫藥)優秀文化內涵。
45.推動中醫藥(蒙醫藥)進校園,每個盟市組織開展1-2次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中醫藥(蒙醫藥)進校園活動,建設校園中醫藥(蒙醫藥)文化角和文化社團,宣講中醫藥(蒙醫藥)故事,播放中醫藥(蒙醫藥)題材動漫、短視頻等新媒體產品,培養中小學生對中華傳統文化的認同感。
46.建設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蘇木鄉鎮衛生院、社區居委會、鄉村群眾活動場所等,普遍建設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知識角,通過展板、實物、模型、中醫(蒙醫)養生保健體驗設備、中醫(蒙醫)閱讀角、電子觸摸屏、LED屏等,幫助群眾更加經常接觸到規范的中醫藥(蒙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和八段錦、太極拳、甘露操等養生保健方法。
47.開展公民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素養監測,按照城鄉分層原則,隨機抽取了8個旗縣區調查點,完成公民中醫藥(蒙醫藥)健康文化素養現場入戶調查任務。
48.持續推進中醫藥(蒙醫藥)便民惠民舉措,深化“方便用中醫(蒙醫)、放心用中藥(蒙藥)”活動,所有中醫(蒙醫)醫院建立信息化便民服務平臺,推進預約服務、線上查詢、網上復診、送藥上門、床旁結算、適宜技術普及等便民措施更加惠及廣大群眾。
(十)推進中醫藥(蒙醫藥)開放發展行動。
49.加大中醫藥(蒙醫藥)宣傳力度,培養中醫藥(蒙醫藥)宣傳隊伍,建立宣傳機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和各種新媒體,以及健康報、中國中醫藥報、內蒙古官微等宣傳陣地,以新聞發布會、刊發重點稿件、制作文化宣傳片等形式,強化正面宣傳、輿論引導和文化宣教,增強中醫藥(蒙醫藥)文化影響力和傳播力。
50.推進中醫藥(蒙醫藥)高質量融入共建“一帶一路”,有條件的盟市利用邊境優勢,開展中醫藥(蒙醫藥)對外合作和學術交流,加強中醫藥(蒙醫藥)與文化、旅游、康養等產業融合發展,探索建設中醫藥(蒙醫藥)服務出口基地,積極參與國際性展覽展示和學術交流。
二、推進措施
(一)建立推進目標管理機制。依托健康內蒙古—中醫藥(蒙醫藥)振興行動重點指標,將2022年推進任務列入自治區黨委、政府考核盟市黨政領導班子目標任務,對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振興發展的任務實行半年和全年目標管理。
(二)建立推進臺帳管理機制。盟市衛生健康委按照本地區實際,將完成重點任務的具體工作列入臺帳,明確工作進度和階段任務,實行臺帳管理。各盟市按照臺帳具體工作,于3月、6月、9月、12月最后一天報送季度工作進展情況。
(三)建立推進定期通報機制。按照各盟市每季度報送的重點任務推進進度,自治區經過核對分析后,對盟市完成情況進行排隊,并定期通報。同時對進度緩慢的工作進行整改,下一季度開展整改“回頭看”,督促加快進度,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四)建立推進典型宣傳機制。鼓勵盟市、旗縣衛生健康部門和各級中醫(蒙醫)機構積極創新,大膽實踐,探索推進中醫藥(蒙醫藥)振興發展的新思路、新舉措,并總結經驗和成果,樹立典型。自治區將對典型作法進行表揚和宣傳推廣,進一步發揮示范引領和先進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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