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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各市州衛生健康委、財政局,蘭州新區衛計和食藥監局、財政局,省衛生健康委綜合監督局,省疾控中心,省婦幼保健院,省衛生健康宣教中心::
為促進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和任務落實,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擬對全省2018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價(考核),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價(考核)目的
掌握各地2018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情況、實施效果及項目資金安排、管理和使用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推動項目資金安全高效使用,提高項目任務落實質量。
二、評價(考核)依據
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全面深化醫改的政策要求。主要考核依據包括:
(一)國家相關文件。《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第三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指導方案的通知》(國衛辦基層發〔2015〕35號),《關于做好2018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國衛基層發〔2018〕18號)。
(二)省級相關文件。甘肅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甘發〔2018〕32號),原省衛生計生委、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的通知》(甘衛發〔2015〕91號),《甘肅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方案》(甘衛發〔2016〕157號)《關于做好2018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甘衛發〔2018〕284號)。
(三)資金管理相關文件。省財政廳、原省衛生計生委、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甘肅省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甘財社〔2016〕8號)《關于修訂的通知》(甘財社〔2017〕71號)。
三、評價(考核)對象
市縣兩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各專業機構、承擔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服務站等),以及其他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相關機構。
四、評價(考核)內容
績效評價(考核)分現場評價(考核)和平時考核兩部分,分值為100分。現場績效評價(考核)占總分的70%,平時考核占總分的30%.
(一)現場績效評價(考核)內容為:
1.組織管理。重點評價(考核)市縣兩級細化落實《甘肅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方案》情況;播放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公益廣告及宣傳月組織開展情況;培訓、督導、考核落實情況;2017年度省級考核發現問題整改落實情況;各級電子健康檔案網上督導通報落實整改情況等。
2.資金管理。重點評價(考核)2017年績效考核扣減資金補足情況,2018年度資金及時撥付情況,2018年市縣配套資金落實情況,村醫補助資金落實情況;績效評價(考核)結果應用情況。
3.項目執行。重點評價(考核)《關于做好2018年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中14項55類,項目規范執行情況,居民檔案真實性、有效性核查,高血壓、糖尿病、老年人健康規范化管理及任務完成情況;個人基本信息更新情況(身份證號的準確性,本人及聯系人電話的準確性,特殊、重點人群分類等);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管理真實情況。
4.項目效果。重點是項目各指標任務完成情況以及居民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知曉情況和滿意度;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血壓、血糖控制情況等。
(二)平時考核由專業機構評分、專業組評分、滿意度調查評分、電子檔案評分、信息報送評分等組成,由疾控、衛生監督、婦幼、健教等相關專業機構根據平時督導、考核情況提供。
五、評價(考核)方式
(一)查閱資料。收集、查閱和核實項目組織管理、資金管理有關文件、各級填報表、各級自查考核報告及有關數據、以往省級年度考核發現問題的整改報告,查閱和核實會計憑證、健康檔案和其他項目工作記錄。
(二)座談訪談。聽取市級有關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執行情況的簡要介紹,與項目相關人員進行訪談,了解項目實施進展情況,交流有關意見,收集項目工作有關建議。
(三)問卷調查。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蘭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完成。
(四)現場核實。實地察看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開展情況,復核各級自考自查情況并入戶核實。
(五)電子檔案數據分析。以縣區為單位,對年度電子檔案提取的數據進行評判分析、通報整改情況。
六、樣本地區
選取每個市州隨機抽取2個縣(市、區),每個縣(市、區)隨機抽取2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考核。
七、評價(考核)組織安排
(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負責組織項目績效評價(考核)工作,公布評價(考核)結果。
(二)各地衛生健康委、財政部門按照相關政策文件要求,完成本地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工作,并于2019年3月中旬前將考核結果(縣區得分、排名情況)和工作進展報告(完成任務數量情況)分別報送省衛生健康委基層衛生健康處、省財政廳社保處。
(三)省級現場考核評價工作擬于3月底開展,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八、評價(考核)質量控制
各地在考核前要對現場考核人員進行集中培訓,統一考核方法和標準。各考核組在現場考核過程中,及時將考核情況向當地反饋溝通,并組織專家對考核結果進行復核。為確保考核結果客觀、真實、公平、公正,省級考核時各地要選派1名熟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工作的人員參加考核并擔任考核監督員。
九、評價(考核)結果應用
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將在全省通報績效評價(考核)結果,并抄送市州政府。評價(考核)結果與健康扶貧工作掛鉤,作為人員獎懲的重要依據。評價(考核)結果將作為核撥2019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的重要依據。
以上是“關于開展2018年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評價(考核)工作的通知”的內容,由醫學教育網編輯整理,希望對大家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