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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 14:00-18:00
詳情時間待定
詳情代表您好:您提出的《關于加快補充兒科醫生的建議》收悉,經商教育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大兒科醫生培養力度
我委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將醫學教育和人才培養擺在衛生健康事業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加強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持續加強兒科等緊缺人才培養力度。一是加強兒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將兒科(含兒外科)專業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專業目錄,遴選認定兒科專業基地648個;將兒科作為緊缺專業帶帽下達培訓招收任務,2014-2019年累計招收培訓兒科3.1萬人(含專碩),人才培養數量較制度實施之前顯著增加。二是與教育部深化醫教協同改革,對共建院校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強兒科專業人才培養。三是加強醫務人員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2011年起,組織實施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共計12.15萬項(含遠程1.4萬項,占12%),累計培訓醫務人員近5587萬人次,其中兒科專業國家級繼續醫學教育項目5300余項,累計培訓兒科醫師150萬余人次,有力提升在職在崗醫務人員專業知識技能。四是開展緊缺專業人才培訓。2015年起,中央財政支持轉崗培訓兒科專業醫師4400余人。通過以上多種途徑,截止2018年底,兒科執業(助理)醫師為14.42萬人,較2013年增加3.44萬人。
關于您的建議,我委將繼續通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轉崗培訓等多項措施,進一步加大兒科人才培養力度。
二、關于提高兒科醫生地位待遇
我委高度重視兒科醫生隊伍建設,采取多種措施提高兒科醫生待遇。一是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開縣級公立醫院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38號)》均提出要合理調整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護理、床位、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并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比重。按現行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兒科醫務人員可以按規定享受艱苦邊遠地區津貼、鄉鎮工作津貼、衛生防疫津貼、醫療衛生津貼、護齡津貼等津貼補貼。此外,為體現對兒科醫務人員的照顧,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可以在績效工資分配時向兒科醫務人員適當傾斜。2016年,我委等7部門聯合出臺《關于印發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改革與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衛醫發〔2016〕21號),明確提出要加大政府投入,重點支持地市級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兒科醫務人員收入不低于本單位同級別醫務人員收入平均水平。二是強化平臺建設,形成網絡創新體系。自2012年起,我委會同科技部等開展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建設工作。2019年在兒童保健和兒童疾病領域設立2家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此外,我委根據行業需求,在兒童感染與免疫性疾病、兒童罕見病和兒童器官移植3大領域設立兒童血液腫瘤、小兒先天畸形、新生兒疾病和激素與發育4家委級重點實驗室,推動兒科醫學研究發展。
關于您的建議,我委將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健全適應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不斷提高兒科醫師待遇,吸引更多人才投身兒科醫學領域實踐與研究。
三、關于從中等醫學專業學校護理學等專業中,選拔一定數量與比例的優秀學生,定向培養,快速補充緊缺的兒科醫生崗位
近年來,我國職業教育改革不斷深化,中等職業學校發展規模結構不斷優化,辦學條件不斷改善,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一是國務院2019年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提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類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堅持發展中等職業教育是以人為本、促進公平的要求,是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和優化教育結構的需要。截止2019年,全國已建成中等職業學校10078所,在校生1576.47萬人,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共18類500余種專業,覆蓋國民經濟各行各業,專業設置契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針對服務醫療衛生產業需要,中職專業目錄設置護理、中醫護理專業,細分康復護理、老年護理、兒童護理、母嬰護理、中西醫結合護理等專業,設置中職護理專業點400個左右,中等職業教育為國家培養了大量優質護理專業人才,職業學校畢業生已經成為醫療衛生產業大軍的主要來源,為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二是中職專業目錄設置有護理等相關專業,列舉母嬰護理等專業方向。2019年又增補中職幼兒保育專業,并印發通知推動各地將中職學前教育專業轉設幼兒保育及相關專業,重點培養幼兒園保育員或母嬰照護專業人員。
關于您的建議,我委將會同教育部等有關部門指導有關院校,根據行業需求繼續加大兒科等相關人才培養力度。
四、關于持續加強規范對醫患關系的管理與處理,立法保護醫生的專業自主權和生命安全
我委高度重視保障醫務人員合法權益,積極協調立法部門將相關內容寫入法律條文。一是我委會同中央政法委、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司法部等部門,以人民為中心,重點突出機制建設和法治建設,一手抓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長效機制建設,一手抓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健全“三調解一保險”機制,取得顯著成績,在全國診療服務量持續增長的情況下,醫療糾紛數量和涉醫違法犯罪案件數量連續七年下降,醫生執業環境和患者就診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二是明確打擊涉醫違法犯罪法律依據。2014年聯合印發《關于依法懲處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明確6類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的定罪量刑依據;2015年積極推動《刑法修正案(九)》涉醫內容修改工作,將聚眾擾亂醫療秩序需追究刑事責任在《刑法》第209條中予以進一步明確,有力震懾違法犯罪;2017年聯合印發《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的意見》,對提升醫院安全防范能力、嚴密防控涉醫違法犯罪提出十條具體要求;2018年,國務院頒布實施《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明確規定醫療糾紛解決途徑。三是立法保護醫務人員權益。其中,《民法典》第1228條規定“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第三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接受醫療衛生服務,應當遵守診療制度和醫療衛生服務秩序,尊重醫療衛生人員”。
關于您的建議,我委將繼續加強部門協同,依法嚴厲打擊涉醫違法犯罪,強化依法處理醫療糾紛長效工作機制,加強醫療機構安全防范能力建設,做好宣傳引導和輿情監控工作,維護正常醫療秩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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